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复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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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014年12月1日实施,共7章114条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知情权,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陷权,请求赔偿的权利,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义务;遵守安全生产规章的义务,接受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危险报告义务

 

《职业病防治法》

1、2011年12月31日实施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控制和预防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

3、用人单位职责

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

4、职业病患者香洲待遇;;治疗、康复、定期检查、调离岗位、给予岗位津贴等

5、法律责任

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任停止生产

 

《职业病防治法》

1、2009年5月1日实施

2、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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